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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条
高老师:您好
   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某企业A占200万,转让给3个自然人,我公司的帐是否应根据A企业给3个自然人开具的收据进行调帐和开出股权证.谢谢!

来  自:佟美谊
E-Mail:tongmeiyi939@sina.com
时  间:2007-1-10 15:21:04
版主回复:
还应附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07-3-1 15:14:10


第 45 条
高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新设合资企业,因对外企相关规定不是很熟悉,所以固定资产折旧残值仍然是按5%预留,实际应该是10%,发现时折旧已经提了近一年,请问高老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是采用未来适用,还是追溯调整???

来  自:123
E-Mail:
时  间:2007-1-7 8:54:16
版主回复:
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时间:2007-3-1 15:14:29


第 44 条
高老师您好:

    某新设合资企业,处于三减两免期,年底因增值税进项不足,预提了部分运费,请问高老师这样做是否合规,不合规则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来  自:货运
E-Mail:
时  间:2007-1-5 14:42:10
版主回复:
回答:增值税方面预提运费因无法取得货运发票不能进行认证,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所得税方面国税发[2002]31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各项收入、费用。除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1]1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取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基金外,企业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基金、未来费用等。”因此贵公司预提的运费不能在税前,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贵公司是亏损的,根据国税函[2005]190号文件规定“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即处5万元以下罚款。

时间:2007-3-1 15:14:49


第 43 条
高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有一个闲置的车间想对外出租,可是有几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处理:1、我们出租后对方用电我们无法提供电费发票给他们而电业局又无法把电费发票直接开给他们。2、我们收到租金后该给他们开什么发票呢我们现在是交增值税而租金收入该交营业税。3、还有水也是这样。帐务处理是入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更合适呢?

来  自:企业会计
E-Mail:
时  间:2006-11-28 21:07:35
版主回复:
回答:(1)、可以和税务机关协商,到税务机关代开或自行开具水电费销售发票,这样供电和供水部门直接开给贵公司的水电费发票可作为贵公司的成本费用列支,贵公司收取租户的水电费做其他业务收入处理,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房屋出租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贵公司应到地税机关代开发票。收取的租金需按收入缴纳5.55%的营业税及附加、12%的房产税、1‰租赁合同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时间:2007-3-1 15:15:11


第 42 条
高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准备在外地市场设一个小办事处作为了解信息和发布信息的窗口,不独立核算也不设会计,可听说当地要求必须每月交纳一定金额的增值税请问老师,这种情况下我们怎样处理比较好谢谢指导

来  自:企业会计
E-Mail:
时  间:2006-11-28 20:15:41
版主回复: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贵公司在外地市场设立的办事处不从事生产和销售业务,是无需缴纳增值税的。

时间:2007-3-1 15:15:29


第 41 条
我单位是一家饭店,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大部分是没有发票的,我们如何处理比较合适.谢谢

来  自:企业会计
E-Mail:
时  间:2006-11-27 13:00:34
版主回复:
回答:个人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外购再销售的农产品需缴纳增值税。无论是免税还是征税,均可以开具发票。如果无法取得发票,采购材料的成本就无法在税前扣除。

时间:2007-3-1 15:15:56


第 40 条
高老师:
    您好!
    我公司是从别人那里转让来的,付给对方了16000元的转让费,请问这笔转让费该记入哪个会计科目?请指教,谢谢!

来  自:lgj8121
E-Mail:
时  间:2006-9-29 13:19:40
版主回复:
列“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时间:2006-10-13 15:35:27


第 39 条
高老师,您好!
我公司要成立一个服装加工企业。1、想与外商合资,是否可以有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我公司一般不需要开发票,认定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吗?年销售额达不到100万元。3、必须完整建帐,以6%的税率交税吗?公司不想让税务局定税。4、我公司想在威海申请成立,在荣成办厂,可以吗,如果可以,行政管理属于哪里,是不是两地都需要报税,交税。
请速回,谢谢!

来  自:张华丽
E-Mail:zhlzhl000777
时  间:2006-9-7 15:44:37

第 38 条
我单位是一物业公司,有2家租户租用我单位一厂房,我单位统一缴纳电费(电费户头是我单位的),租户要求我单位提供电费发票,现想咨询一下,我单位能不能提供物业性质的服务业发票?如果能的话,开具此性质的发票是否要交税;如果不能的话,怎么办?

来  自:威海建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Mail:ialone@126.com
时  间:2006-7-7 9:15:59
版主回复:
国税发[1998]217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的费用必须由委托方出具票据,物业公司只能就手续费收入开发票。因此只能由电业局直接将发票开给租户。

时间:2006-8-8 14:33:03


第 37 条
持有残疾证的人在农用车的年审和年检中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

来  自:一个农用车主
E-Mail:sdlmtpj@163.com
时  间:2006-5-22 20:43:35
版主回复:
年审和年检是否有优惠政策请咨询车辆年检部门。
车船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1)、残疾人车辆免税。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的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86]财税地字第8号)
(2)、拖拉机减免税。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征车船使用税。

时间:2006-8-8 14: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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